离婚时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上海**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1、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还有: (1)《婚姻法》*十八条规定: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意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主要是指双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离婚时一方尚未明确可以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婚前复员军人、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及从*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或者婚后10年内取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2)《解释(二)》*十三条规定的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及医药生活补助费。 (3)《解释(二)》*二十二条规定的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部分,以及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部分。 2、家庭财产。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各自所有财产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的总和。既包括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又包括夫妻之外其他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有夫妻之外成员的家庭财产,首先应当分家析产,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割出来后再进行分割。 对于确实难以查清的家庭财产问题,可以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处理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3、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相区别 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是为家庭成员共同 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来认定。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 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 服务范围:离婚诉讼、财产与抚养权分割、遗产继承、赡养辩护、涉外离婚、婚前与婚内协议书以及离婚协议书起草等服务。 离婚和继承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1、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 4、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何界定婚后财产; 5、彩礼纠纷、分家析产; 6、继承的先后顺序及份额。 【上海海耀律所】婚姻家庭专业团队是由多名**婚姻家庭专业律师组成。22年执业经验 ,代理离婚及继承纠纷上千件,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其中不乏企业家、外国友人、外籍华人的案件。 在诉讼方面,婚姻家族律师精通各类婚姻家庭诉讼案件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单方解除婚姻关系纠纷、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离婚房屋、公司股权等财产分割纠纷、承办的离婚诉讼案件有数千起,对诉讼案件结果分析判断精准,胜诉率较高。 在婚姻家庭中能提供的法律服务 1、离婚服务内容: (1)从事实和法律角度,分析离婚与否的利弊; (2)协助化解矛盾,修复感情,维护婚姻持续; (3)讲解离婚程序,证据保全,以何种方式提出离婚; (4)协商一致离婚:分析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利弊后起草离婚协议; (5)通过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争取,抚养费的索取,精神损失赔偿; 2、家庭纠纷服务: (1)非婚同居及解除非婚同居的解决方案; (2)未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纠纷; (3)婚姻无效或撤销纠纷; (4)夫妻财产赠予纠纷; (5)赡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收养关系纠纷等; 3、继承服务内容: (1)讲解遗嘱的分配法律依据和利弊; (2)遗赠抚养协议的利弊分析和起草; (3)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被继承人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 (4)律师见证服务:起草、审查、修改婚前或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分居协议、离婚协议、遗嘱、遗赠协议等,提供律师见证服务。